澎湖法院 115仁2676三

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新段52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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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6 ~ 2027/01/1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6萬
保證金:
3.3萬
總坪數:
6.7坪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總現值:
11.4 萬
拍後增值:
-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澎湖縣 湖西鄉 隘門新段 522地號,面積 445.6 m2,持分 1/20,16.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9/8,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3.9萬/坪,流標
2拍,2026/9/22,總底價 20.8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3拍,2026/10/6,總底價 16.6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1.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無三七五租約。 2.應買土地現況:詳如備考欄所載。 3.本件應買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4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標別3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 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4.本件標別
2.
4應買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 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 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66,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本件不動產分4標:標別1至標別3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分別應買,各標不動產均以出價者得標。標別4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應買。
土地增值 (1)
1.
澎湖縣 湖西鄉 隘門新段 522地號
445.6 m2 × (1/20) × 5,100 元 - 16.6 萬元
= -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3
1拍 不點交
25.2 坪 / 135 萬
2026/11/3
1拍 點交
12.3 坪 / 31 萬
2026/11/3
1拍 不點交
7.9 坪 / 27 萬
2026/11/3
1拍 點交
15.5 坪 / 40 萬
2026/11/3
1拍 不點交
10.3 坪 / 32.5 萬
2026/11/10
1拍 不點交
17.4 坪 / 25 萬
2026/11/10
1拍 點交
27.6 坪 / 40 萬
2026/11/10
1拍 不點交
52.3 坪 / 74 萬
2026/11/10
1拍 點交
60.1 坪 / 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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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坪 / 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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