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5莊21231

彰化縣竹塘鄉竹林段151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5
  • 10 點閱
  • 0 列管
  • 2026/8/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2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5
保證金:
15
總坪數:
59.6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59.6 坪
總現值:
57.2 萬
拍後增值:
-17.8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竹塘鄉 竹林段 1512地號,面積 583 m2,持分 425/72804,2 萬
2.
彰化縣 竹塘鄉 竹林段 1515地號,面積 1,550 m2,持分 1365075/10920600,73 萬
法院筆錄 (3)
2.
地政人員指稱:1515與1512地號土地上皆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及巷道。。(拍賣土地上之建物皆不在 拍賣範圍內,且佔用法律關係不明,相關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證,風險自行負擔)
6.
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 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民法第426-2 條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 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 買之權。」承租人或基地所有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提出書面租賃契約或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始 可主張(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 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 關風險自行承擔。六、依地政函文:竹林段1515地號土地登記面積與地籍圖計算面積不符,且超出法定容許誤差範圍, 面積應以實地測量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以土地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 符等理由,請求增減價金。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竹塘鄉 竹林段 1512地號
583 m2 × (425/72804) × 2,900 元 - 2 萬元
= -1萬元
2.
彰化縣 竹塘鄉 竹林段 1515地號
1,550 m2 × (1365075/10920600) × 2,900 元 - 73 萬元
= -1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17
1拍 不點交
32.2 坪 / 125 萬
2026/9/22
1拍 部分點交
538.8 坪 / 550 萬
2026/9/9
2拍 不點交
55.1 坪 / 34.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竹塘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