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債權人代理人稱,2207-9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有建物坐落其上;2207-13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建物坐落其上;2207-22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 部分有建物坐落其上。本件土地之使用情形、占用法律關係及共有人間有無分 管契約均不明,且上開地上物不在拍賣之範圍,請投標人請注意。
7.
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2207-9地號為:第二種住宅區;2207-13為:第 二種住宅區;2207-22地號為:廣場用地。六、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 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 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