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5毅27862

嘉義縣朴子市吳竹子腳段德家小段14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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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30 週三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9.7
保證金:
70
總坪數:
423.1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423.1 坪
總現值:
181.8 萬
拍後增值:
-16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朴子市 吳竹子腳段德家小段 147地號,面積 3,798 m2,持分 3683/10000,349.7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2)
2.
147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種植稻米(已收割)。據債權人 稱:為債務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 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3.
147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4.
147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8.
本案分1標拍賣。
9.
147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六、147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地,請 注意有本條例之適用。投標人若為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投標時應檢附經 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10.
147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 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主張 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 例定之。
11.
147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耕地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連現耕地所 有權人依序有優先購買權(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
12.
147地號土地優先購買權之優先順序為:
13.
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之耕 地承租人;
14.
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之現耕他共有人;
15.
農地重劃條例 第5條規定之毗連現耕地所有權人;
16.
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規定之共有人。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朴子市 吳竹子腳段德家小段 147地號
3,798 m2 × (3683/10000) × 1,300 元 - 349.7 萬元
= -167.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9
1拍 不點交
29.4 坪 / 88.3 萬
2026/9/16
2拍 點交
544.2 坪 / 356.5 萬
2026/9/16
2拍 點交
52.1 坪 / 47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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