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執行時,957地號土地為空地,其上均為雜草。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土地編定使用種類:957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 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4.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5.
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函復,957地號土地登記面積656平方公尺與地籍圖計算面積645平方公尺不符,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容許誤差範圍,本筆土地圖簿面積不符,面積應以 實地測量為準,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 請撤銷拍定。
7.
執行時,959地號土地上有第三人建物坐落(門牌:大城鄉豐美村中正路4之
10.
4之4號)。第三人建物非在拍賣之列,第三人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 定人自理。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11.
土地編定使用種類:959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 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12.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13.
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函復,959地號土地登記面積5756平方公尺與地籍圖計算面積5690平方公尺不符,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容許誤差範圍,本筆土地圖簿面積不符,面積 應以實地測量為準,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撤銷拍定。
15.
執行時,1867地號土地為空地,其上均為雜草。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16.
土地編定使用種類:1867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其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 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 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17.
本件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亦有優先 承權。惟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先順序:土地現耕共有人優先,毗鄰耕地 現耕所有權人次之,土地共有人再次之。
18.
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請一併提出:
22.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函復,1867地號土地登記面積1994平方公尺與地籍圖計算面積1970平方公尺不符,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容許誤差範圍,本筆土地圖簿面積不符,面積 應以實地測量為準,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