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5彰金職日103

彰化縣大城鄉美豐段95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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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6.7
保證金:
27.3
總坪數:
246.2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246.2 坪
總現值:
128.6 萬
拍後增值:
-8.1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1867地號,面積 1,994 m2,持分 1/4,38.8 萬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959地號,面積 5,756 m2,持分 295/6000,87.7 萬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957地號,面積 656 m2,持分 65/1312,10.2 萬
法院筆錄 (20)
1.
點trial交
2.
執行時,957地號土地為空地,其上均為雜草。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土地編定使用種類:957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 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4.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5.
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函復,957地號土地登記面積656平方公尺與地籍圖計算面積645平方公尺不符,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容許誤差範圍,本筆土地圖簿面積不符,面積應以 實地測量為準,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 請撤銷拍定。
7.
執行時,959地號土地上有第三人建物坐落(門牌:大城鄉豐美村中正路4之
8.
4之
9.
4之
10.
4之4號)。第三人建物非在拍賣之列,第三人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 定人自理。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11.
土地編定使用種類:959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 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12.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13.
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函復,959地號土地登記面積5756平方公尺與地籍圖計算面積5690平方公尺不符,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容許誤差範圍,本筆土地圖簿面積不符,面積 應以實地測量為準,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撤銷拍定。
15.
執行時,1867地號土地為空地,其上均為雜草。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16.
土地編定使用種類:1867地號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其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 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 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17.
本件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亦有優先 承權。惟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先順序:土地現耕共有人優先,毗鄰耕地 現耕所有權人次之,土地共有人再次之。
18.
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請一併提出:
19.
鄉公所出具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 明書、
20.
村里長出具之土地所有權人自任耕作證明書、
21.
現耕農地照片。
22.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函復,1867地號土地登記面積1994平方公尺與地籍圖計算面積1970平方公尺不符,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容許誤差範圍,本筆土地圖簿面積不符,面積 應以實地測量為準,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1867地號
1,994 m2 × (1/4) × 870 元 - 38.8 萬元
= 4.6萬元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959地號
5,756 m2 × (295/6000) × 2,700 元 - 87.7 萬元
= -11.3萬元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957地號
656 m2 × (65/1312) × 2,700 元 - 10.2 萬元
= -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1拍 不點交
67.2 坪 / 24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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