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上有數棟不同共有人之建物,占有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均不在本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是變賣共有物案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 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 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 意。 六、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 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 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