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界及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之114-
3.
114-17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坐落, 114-8地號土地上有種植檳榔樹、樹木,部分長草,部分有多棟平房建物坐落。據債權人代理 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 且土地上有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 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5.
據地政人員指界及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之1217-1地號土地現種稻,1218地號土地部分為水 溝,部分為圍牆,部分為雜草空地及香蕉樹,部分有鐵皮建物坐落,實際占用情形須經鑑界始 明。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 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地上物及作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 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7.
據地政人員指界及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之133-
9.
133-7地號土地混合使用,部分為 空地,部分種農作物(皇宮菜)。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 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作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 (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