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執行及據鑑價報告所載,3建號建物坐落60地號土地,為加強磚造(磚造瓦頂)1 層樓建物,有增建(經測量暫編定為8建號),
3.
62地號土地上尚有非本案執行標的之多棟 建物。據第三人吳00在場稱,拍賣之不動產由其使用居住,債務人是其叔叔。據債權人代理 人查報,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 無分管約定,且土地上有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 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拍定後不點交。其餘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 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 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