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5助德460

屏東縣滿州鄉射麻裡段99-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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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6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5
保證金:
15
總坪數:
27.6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27.6 坪
總現值:
41.1 萬
拍後增值:
-3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國家公園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屏東縣 滿州鄉 射麻裡段 99-2地號,面積 757 m2,持分 2/21,60 萬
(國家公園區 )
2.
屏東縣 滿州鄉 射麻裡段 99-11地號,面積 173 m2,持分 2/21,13 萬
(國家公園區 )
3.
屏東縣 滿州鄉 射麻裡段 99-12地號,面積 28 m2,持分 2/21,2 萬
(國家公園區 )
法院筆錄 (3)
2.
1.本件拍賣土地相連,99-2地號土地部分係有第三人呂○○所有門牌號碼新庄 路3號房屋及鐵皮棚坐落、部分係果樹及雜草,99-11地號土地部分係果樹及鐵 皮棚坐落、部分係屋後空地,99-12地號土地係屋前道路。地上物及地上作物均 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 2.本件均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均 不點交。
6.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99-2地號土地係第二種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99-11地號土地係第二種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丙),99-12地號土地係第二種 一般管制區道路用地。
7.
本件均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者,須就本件拍賣標的 全部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 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 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土地增值 (3)
1.
屏東縣 滿州鄉 射麻裡段 99-2地號
757 m2 × (2/21) × 4,500 元 - 60 萬元
= -27.6萬元
2.
屏東縣 滿州鄉 射麻裡段 99-11地號
173 m2 × (2/21) × 4,500 元 - 13 萬元
= -5.6萬元
3.
屏東縣 滿州鄉 射麻裡段 99-12地號
28 m2 × (2/21) × 4,500 元 - 2 萬元
= -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2
1拍 不點交
1,900 坪 / 342 萬
2026/10/7
3拍 點交
695.8 坪 / 64 萬
2026/9/18 ~ 2026/12/17
應買 不點交
85 坪 / 1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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