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本件拍賣之標的呈不規則形,地勢陡峭,請務必審慎投標。
7.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使用、未出租,債務人經通知未 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如有優先承買 權之法定事由,需俟權利行使期間屆滿且無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本院將另行通知拍 定人繳納尾款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過程耗時長久,請務必審慎斟酌。如對 優先承買權有爭執者,請應買人提起民事實體訴訟確認。
11.
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拍賣, 於拍賣之價金足敷清償本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 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12.
本件拍賣之標的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六、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陳稱:圖面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已超出法定公差範 圍,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主,請投標人注意查明,務必審慎投標。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 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 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 行注意。
15.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行 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 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