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5未25447二

屏東縣高樹鄉原子巷7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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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7 週三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27
保證金:
25.4
總坪數:
77.8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7 坪
公告建坪:
77.8 坪
總現值:
8.8 萬
拍後增值:
-2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77.8 坪
其他內容:
3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南華段 414地號,面積 893.2 m2,持分 391/15000,33.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高樹鄉原子巷7號,建號 暫167,持分 1/1,93.6 萬
第一層:93.03第二層:82.07第三層:82.07合計:257.17 (三層)
法院筆錄 (6)
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房屋目前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除房屋及其占用基地 部分點交之外,其餘土地不點交。
6.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7.
本件拍賣之建築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 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 理所有權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風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土地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 權,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 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 決,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建物佔用高樹鄉南華段
9.
373地號土地係國有土地,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 署、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陳報,土地上建物未與其訂有租賃契約,其亦未提供無償 使用借貸,且南華段
10.
373地號土地非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及相關程序,請拍 定人自理。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南華段 414地號
893.2 m2 × (391/15000) × 3,800 元 - 33.4 萬元
= -2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1拍 點交
23.1 坪 / 11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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