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15年5月22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為建物坐落基地。
3.
依鑑價報告所載,標的目前閒置較久無人居住使用,整理室內屋況維護普通。另標的為套房,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土地為建物坐落之基地且為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第三人主張有權占有則不點交。
8.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9.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部分所有權人「欠繳書狀費80元,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