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宙141945二

桃園市復興區華興段2652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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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0萬
保證金:
42萬
總坪數:
73.1坪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73.1 坪
總現值:
123.3 萬
拍後增值:
-8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華興段 2652地號,面積 241.7 m2,持分 1/1,210 萬
(商業區 )
法院筆錄 (4)
2.
依本院115年4月2日查封筆錄地政人員指界情形,本標拍賣標的土地現況雜 草林木叢生,門牌號碼復興區巴崚21之1房屋即巴陵溫泉似有佔用部分土地,本 件僅拍賣土地所有權,不包含土地上之建物、定著物等,且建物、定著物之占 有使用權源不明,其占有使用關係及拍定後之相關權利義務關係,均由拍定人 自行處理。拍定後受建物佔用部分不點交,其餘部分依現況點交。
3.
依桃園市復興區115復區工字第11734號使用分區證明書,本標拍賣標的土 地為巴陵達觀山風景特定區計劃(民國91年3月25日)商業區用地,惟仍依主管 機關公告發布實施之計畫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 使用上之限制。
6.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 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拍定後本院亦會通知佔用土地之建 物所有權人優先承買。 六、本標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 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 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7.
本件不動產分標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 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 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 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華興段 2652地號
241.7 m2 × (1/1) × 5,100 元 - 210 萬元
= -8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8
1拍 點交
0.6 坪 / 24.2 萬
2026/10/27
2拍 不點交
172.4 坪 / 20 萬
2026/10/27
2拍 點交
1,443 坪 / 92 萬
2026/10/27
2拍 部分點交
0 坪 / 24 萬
2026/9/30
2拍 點交
63.5 坪 / 104 萬
2026/10/20
特拍 不點交
1,594.2 坪 / 10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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