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方90504

台南市安南區安長和路四段231巷9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19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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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3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199萬
保證金:
239.8萬
總坪數:
61.4坪
坪單價:
19.5萬/坪
持分地坪:
23 坪
公告建坪:
61.4 坪
總現值:
176.8 萬
拍後增值:
-36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57.3 坪
附建坪:
4.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布袋段 1336-4地號,面積 76.2 m2,持分 1/1,546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安南區安長和路四段231巷9號,建號 433,持分 1/1,579 萬
1層:44.792層:42.723層:34.974層:18.49合計:140.97 陽台13.64 (住宅、停車空間、鋼筋混凝土造、4層)
2.
台南市安南區安長和路四段231巷9號,建號 558,持分 1/1,74 萬
1層:30.654層:17.69合計:48.34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拍賣建物所坐落;據債務人吳展安之妻在場陳稱:系 爭建物由其居住使用,且債務人吳展安於三樓房間燒炭自殺。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建物由 債務人親屬居住使用,115年8月20日查詢FACEBOOK:本案建物為該網址台經網友提供之凶宅, 債務人吳展安之妻占用房屋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為凶宅,拍定人不得以凶宅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 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 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 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六、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係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 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 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布袋段 1336-4地號
76.2 m2 × (1/1) × 23,200 元 - 546 萬元
= -36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4
1拍 不點交
28.9 坪 / 85 萬
2026/10/7
1拍 不點交
118.8 坪 / 340 萬
2026/10/21
1拍 部分點交
77.2 坪 / 1,780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113.2 坪 / 1,800 萬
2026/10/21
3拍 不點交
18.9 坪 / 206.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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