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合12730

台南市安定區港口264之4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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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3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74萬
保證金:
34.8萬
總坪數:
12.9坪
坪單價:
13.5萬/坪
持分地坪:
3.7 坪
公告建坪:
12.9 坪
總現值:
31.7 萬
拍後增值:
-3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2.3 坪
附建坪:
0.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093-6地號,面積 49 m2,持分 1/4,66.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台南市安定區港口264之4號,建號 748,持分 1/4,72.5 萬
一層:28.60二層:28.60三層:28.60屋頂突出物:15.71合計:101.51 陽台7.40平方公尺 (3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2.
台南市安定區港口264之4號,建號 2528,持分 1/4,35.3 萬
一層:27.13二層:17.13三層:17.13合計:61.39 (3層)
法院筆錄 (8)
2.
民國115年3月20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務人兄嫂吳○○在場稱:建物由債務 人家屬自行居住使用,無出租或出借他人,經檢視建物一至三樓後方有增建。另據鑑價報告記 載:勘估標的使用現況為透天住宅,經現場詢問及調查結果,建物內有嚴重漏水情形,又依地 政人員勘測結果,2528建號部分面積占用非同案查封土地3039-19地號。又本件僅拍賣土地及建 物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次合併拍賣之全部不動產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六、本件拍賣之2528建號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 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如遭主管機關 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8.
本件拍賣之2528建號建物部分占用鄰地同段3093-19地號土地,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 拍定後若遭鄰地所有權人訴請給付使用土地對價或請求拆屋還地,與本院權責無關。
9.
依鑑價報告記載,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火 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 證。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 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港口段 3093-6地號
49 m2 × (1/4) × 25,900 元 - 66.2 萬元
= -34.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7
2拍 點交
72.2 坪 / 1,228.5 萬
2026/10/14
3拍 點交
3.1 坪 / 32.8 萬
2026/10/14
2拍 點交
363.3 坪 / 1,160 萬
2026/10/20
特拍 不點交
41 坪 / 36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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