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797地號土地呈不規則狀, 部分土地為蓮蕉巷,有一棟磚造平房、鐵皮雨遮數幢、門牌13之1號建物坐 落其上,部分土地種植楊桃、五葉松等植物;標的附近300公尺以內有聖受 宮;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使用。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 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拍賣,拍定後地 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5.
本件所拍賣之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係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 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 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