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5春27786丙

彰化縣伸港鄉曾家段520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3,7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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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50萬
保證金:
750萬
總坪數:
1,033坪
坪單價:
3.6萬/坪
持分地坪:
1,033 坪
總現值:
927.8 萬
拍後增值:
-2,82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伸港鄉 曾家段 520地號,面積 3,414.7 m2,持分 1/1,3,750 萬
法院筆錄 (3)
2.
地政人員指稱:520地號土地部分為已收割田地,部分雜木生長,部分為道路。
6.
本件拍賣為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 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 買者,以抽籤定之。」(注意: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7.
本件拍賣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廟寺, 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拍賣之土地,查無375租約 登記。六、本件拍賣耕地如訂有租賃契約,依土地法第 107 條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規定,耕作地出租人出賣耕作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 權,請應買人注意。承租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提出書面租賃契約或足資證明租 賃關係資料到院始可主張。如有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 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伸港鄉 曾家段 520地號
3,414.7 m2 × (1/1) × 2,717 元 - 3,750 萬元
= -2,82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3
1拍 點交
237.5 坪 / 380 萬
2026/11/3
1拍 不點交
208.4 坪 / 430 萬
2026/11/10
2拍 不點交
56.3 坪 / 384 萬
2026/11/5
1拍 不點交
44.9 坪 / 44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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