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263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有門牌為環湖一路85號之房屋占用部 份土地,部份為雜林,部份為農作物及產業道路;518地號有鐵皮屋占用部份土 地,部份為雜林,部份為農作物;701地號有無門牌房屋占用部份土地,部份為 雜林,部份為產業道路;701-
2.
255地號部份為雜林,部份為農作物及產業道 路;255-
7.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 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 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又如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 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之情形,則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 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 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