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521-22地號土地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廢棄建物。 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自己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 形。又上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惟實際情形, 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如債權人代理人所述屬實,拍定後除建物部分及其占用 部分土地不點交,其餘得依現況得點交。
6.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 優先承買權。
7.
附表土地上種植之樹木,依法為土地之部分,亦在拍賣之範圍。惟就實際 數量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數量如有增減,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請 求增減價金。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