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5人13420

苗栗縣後龍鎮龍港段531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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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萬
保證金:
12萬
總坪數:
48.2坪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48.2 坪
總現值:
43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龍港段 531地號,面積 246.5 m2,持分 31/90,3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2.
苗栗縣 後龍鎮 龍港段 532地號,面積 216.2 m2,持分 31/90,28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於115年5月29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3.
532地號土地毗 鄰,上有數棟建物、儲物間佔用(門牌:龍津里公司寮77號、77-1號),其餘 為空地、雜草地,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4.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5.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6.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10.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11.
優先承買權:
12.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 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 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13.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龍港段 531地號
246.5 m2 × (31/90) × 2,700 元 - 32 萬元
= -9.1萬元
2.
苗栗縣 後龍鎮 龍港段 532地號
216.2 m2 × (31/90) × 2,700 元 - 28 萬元
= -7.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7
1拍 不點交
232.1 坪 / 195 萬
2026/11/5
特拍 點交
8.1 坪 / 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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