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5五51679

桃園市大園區柴梳崙路336號8樓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20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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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26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2,205萬
保證金:
441萬
總坪數:
64.5坪
坪單價:
34.2萬/坪
持分地坪:
23.7 坪
公告建坪:
64.5 坪
總現值:
94.7 萬
拍後增值:
-86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56.2 坪
附建坪:
8.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8層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大園區 聖德段 672地號,面積 481.3 m2,持分 16262/200000,475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桃園市 大園區 聖德段 673地號,面積 481.4 m2,持分 16262/200000,480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桃園市大園區柴梳崙路336號8樓,建號 458,持分 1/1,1,250 萬
八層:136.23夾層八層:49.54合計:185.77 陽台14.98,雨遮12.43 (住家用、8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4)
2.
據本院民國114年10月7日查封筆錄及115年5月26日筆錄所載,查封時債務人均不在場, 拍賣建物為電子鎖,經在場之警衛陳稱已好幾個月未見債務人進出,地下一樓編號5停車 位上停有一台汽車。債權人陳報社區管理員稱債務人欠繳多期管理費,不確定債務人另 承租之停車位為編號5或7號;又經轄區警員查報本件拍賣建物為無人使用之空屋;依鑑 定報告記載建物所在之社區名稱為「如意居」。則上開情事及停車位部分,建物謄本上 僅登載有停車位編號5號,未包含編號7號,停車位之占有使用法律關係及實際之編號 等,均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停車位之有無或請求遷讓其 上汽機車、雜物等情為爭執,並以此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兩造迄未陳報建物 現實占有及使用情形,本件僅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其餘土地、停車位係應有部分, 故不點交。
6.
本件拍賣標的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7.
本件執行標的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 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 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 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 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並洽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 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六、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非都市計畫內,特定農業區之甲種建築用地,惟土地之 相關管制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徵收或協議價購等)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 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又本 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 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 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 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 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8.
應買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電費、瓦斯 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 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大園區 聖德段 672地號
481.3 m2 × (16262/200000) × 12,100 元 - 475 萬元
= -427.6萬元
2.
桃園市 大園區 聖德段 673地號
481.4 m2 × (16262/200000) × 12,100 元 - 480 萬元
= -43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8
1拍 點交
20.5 坪 / 1,970 萬
2026/11/19
6拍 點交
2,048 坪 / 2,064.6 萬
2026/11/19
6拍 點交
2,445.8 坪 / 2,465.9 萬
2026/11/19
6拍 點交
990.1 坪 / 998.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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