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5壬13297

雲林縣臺西鄉海口段144-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7.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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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3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1萬
保證金:
3.5萬
總坪數:
6坪
坪單價:
2.8萬/坪
持分地坪:
6 坪
總現值:
35 萬
拍後增值:
17.9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44-3地號,面積 369 m2,持分 1/24,12 萬
2.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44-27地號,面積 31 m2,持分 1/24,1.5 萬
3.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44-28地號,面積 78 m2,持分 1/24,3.6 萬
法院筆錄 (8)
2.
本件拍賣之144-
3.
144-
4.
144-28地號土地相連,部分上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 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部分為雜林。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 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 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之144-3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144-27地號土地之使用 分區為住宅區;144-28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第2種商業區。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 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應有部分 比例共同承買。 六、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 人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 先承買。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同標其他標的一併承買。
10.
本件拍賣土地,尚無顯著資料顯示遭人堆置或掩埋廢棄物,應買人應先自 行至現場勘察。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 瑕疵擔保請求權,如有前開情形,買受人亦不得據此聲請撤銷拍定或請求減少 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11.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12.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44-3地號
369 m2 × (1/24) × 16,840 元 - 12 萬元
= 13.9萬元
2.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44-27地號
31 m2 × (1/24) × 7,100 元 - 1.5 萬元
= -0.6萬元
3.
雲林縣 臺西鄉 海口段 144-28地號
78 m2 × (1/24) × 25,153 元 - 3.6 萬元
= 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2
3拍 不點交
18.4 坪 / 1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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