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5癸18109一

雲林縣虎尾鎮舊部5之4號

1拍 點交 待拍
630.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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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2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630.3萬
保證金:
126.1萬
總坪數:
82坪
坪單價:
7.7萬/坪
持分地坪:
107.1 坪
公告建坪:
82 坪
總現值:
123.3 萬
拍後增值:
-27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78 坪
附建坪:
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虎尾鎮 竹圍子段 970地號,面積 63 m2,持分 1/1,133.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虎尾鎮 竹圍子段 972-1地號,面積 2,974 m2,持分 979/10000,264.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2)
1.
雲林縣虎尾鎮舊部5之4號,建號 525,持分 1/1,205.7 萬
一層:88.42二層:101.72騎樓:15.96電梯樓梯間:7.26合計:213.36 陽台13.3 (農舍加強磚造2層)
2.
雲林縣虎尾鎮舊部5之4號,建號 964,持分 1/1,26.9 萬
第一層:12.07屋頂突出物:32.32合計:44.39 (住家用、加強磚造、磚造鐵皮)
法院筆錄 (10)
2.
據地政人員指界,970地號土地為屋前空地(小廟有無占用需鑑界),972-1地號土地部分 為屋前空地,部分農業使用,部分為拍賣建物
3.
964建物之坐落基地。建物據測量一樓後方 廚房及頂樓有增建,其餘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 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嚴重漏水等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
4.
964建號建物及972-1地號部分土地為債務人及家屬自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惟應 買人仍應自行查明,如其所述屬實,拍定後建物及建物坐落基地之範圍得聲請點交,但如有其 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至970地號土地因有無地上物占用需鑑界,地上物為何人 所有不明,拍定後僅得依現況點交。
5.
972-1地號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僅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972-1地號土地土地訂有分 管契約並經登記,經本院調閱共有土地分管契約書及分管圖,分管圖所示之甲部為債務人郭明 田管領,分管位置概略於土地中間呈長條型,但未經測量標示明確之界線,故除拍賣建物坐落 之基地外,972-1地號土地其餘部分範圍之土地無從點交,請應買人留意。
6.
972-1地號土地訂有分管契約並經登記,依民法第826-1條第1項規定,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 人,具有效力。
7.
972-1地號土地,據虎尾鎮公所函覆已為
8.
虎農使字第002號、
9.
虎農使字第003號 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相關套繪管制規定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六、964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風險。
13.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14.
拍賣之土地972-1地號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 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 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 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虎尾鎮 竹圍子段 970地號
63 m2 × (1/1) × 7,100 元 - 133.4 萬元
= -88.7萬元
2.
雲林縣 虎尾鎮 竹圍子段 972-1地號
2,974 m2 × (979/10000) × 2,700 元 - 264.3 萬元
= -18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2
1拍 不點交
34.2 坪 / 239.6 萬
2026/12/2
1拍 部分點交
687.3 坪 / 687.3 萬
2026/11/11
2拍 不點交
20 坪 / 80 萬
2026/11/25
3拍 不點交
27.9 坪 / 41.4 萬
2026/11/11
3拍 不點交
86.2 坪 / 127.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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