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華18680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段92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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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4 ~ 2024/04/0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3.5
保證金:
66.7
總坪數:
237.2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37.2 坪
總現值:
297.9 萬
拍後增值:
-3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龍潭區 高平段 923地號,面積 20,397 m2,持分 6715/330000,176.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龍潭區 高平段 930地號,面積 11,529.1 m2,持分 1056/33000,156.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0/31,總底價 521萬,保證金 104.2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3/11/28,總底價 416.8萬,保證金 83.4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3拍,2023/12/26,總底價 333.5萬,保證金 66.7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標的土地現況為茶園,因本件係拍賣標的土地之應有 部分,而債務人無實際占有部分,且有無分管情形不明,故拍定後不點 交。
2.
如本件地上物有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第107 條所規定之租地耕作之情 事,承租人於出具證明文件後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土地 共有人。如優先承買權發生爭議,應由相關當事人另行依相關程序主張權 益,並應由主張此權利存在之人自行提起訴訟確認其權利存否及得承買範 圍,並待訴訟確定後始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3.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徵求應買。
4.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35,000元,若有多數人表示願意買受時,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法院者為優先;同時到達而無法分出先後者,以抽籤決 定之。
5.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6.
本件使用分區為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上開計畫案中土 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 定。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 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 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 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 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7.
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對其擁有 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 產。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龍潭區 高平段 923地號
20,397 m2 × (6715/330000) × 3,800 元 - 176.7 萬元
= -19萬元
2.
桃園市 龍潭區 高平段 930地號
11,529.1 m2 × (1056/33000) × 3,800 元 - 156.8 萬元
= -16.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1拍 部分點交
1,785 坪 / 6,635 萬
2024/4/30
1拍 不點交
190.4 坪 / 610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93.1 坪 / 260.8 萬
2024/5/23
2拍 不點交
22.3 坪 / 7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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