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2和146170

新北市林口區南勢段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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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3 週一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4
保證金:
79
總坪數:
291.9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291.9 坪
總現值:
337.1 萬
拍後增值:
-56.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新北市 林口區 南勢段 1地號,面積 3,568.8 m2,持分 37/312,172 萬
2.
新北市 林口區 南勢段 1-1地號,面積 186.2 m2,持分 37/312,10 萬
3.
新北市 林口區 忠福段 1595地號,面積 4,138.8 m2,持分 37/312,199 萬
4.
新北市 林口區 忠福段 1595-1地號,面積 244.4 m2,持分 37/312,13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3/12/11,總底價 760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2拍,2024/1/8,總底價 610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3拍,2024/2/19,總底價 490萬,保證金 98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應買,2024/2/27~2024/5/26,總底價 490萬,保證金 98萬,坪單價 1.7萬/坪,停拍
停拍,2024/4/8,停拍
法院筆錄 (8)
1.
本件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南勢段
2.
1-1地號土地位於林口區頂 福1號之1西北方105公尺,無通行道路,為山坡雜林地;忠福段
3.
1595-1位於上址西北方135公尺,無通行道路,為山坡雜林地。惟實際狀 況,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 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係拍賣上開土地之應 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南勢1地號及忠福段1595地號土地依林口特定區計畫,編定為保護區, 另南勢段1-1地號及忠福段1595-1地號土地依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一次 通盤檢討),編定為農業區,有新北市林口區公所112年9月25日新北林工字第1122835098號函可稽,使用移轉有無限制拍賣請逕洽主管機關,拍定後 不得以使用移轉受有限制主張撤銷拍定。
5.
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如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之地 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
6.
第460條之1規定之承租 人,則該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租地建物,應於拍 定前向本院陳報)。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 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 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7.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 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 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 交之款項,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8.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土地增值 (4)
1.
新北市 林口區 南勢段 1地號
3,568.8 m2 × (37/312) × 2,900 元 - 172 萬元
= -49.3萬元
2.
新北市 林口區 南勢段 1-1地號
186.2 m2 × (37/312) × 14,100 元 - 10 萬元
= 21.1萬元
3.
新北市 林口區 忠福段 1595地號
4,138.8 m2 × (37/312) × 2,900 元 - 199 萬元
= -56.7萬元
4.
新北市 林口區 忠福段 1595-1地號
244.4 m2 × (37/312) × 14,100 元 - 13 萬元
= 27.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不點交
58.7 坪 / 185.6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78 坪 / 76.8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99.6 坪 / 96 萬
2024/5/13
2拍 點交
138.9 坪 / 6,400 萬
2024/6/6
1拍 部分點交
36.2 坪 / 2,3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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