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實82149

臺南市南區省躬段19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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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2/7 ~ 2024/05/0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6
保證金:
5.2
總坪數:
8.8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8.8 坪
總現值:
48.7 萬
拍後增值:
23.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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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省躬段 193地號,面積 58 m2,持分 1/2,25.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2/19,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2拍,2024/1/9,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3拍,2024/2/6,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部分為「喜樹路222巷37弄17 號」平房坐落、部分為鐵皮棚架之晒衣場、部分有果樹。另估價報告書紀載: 該土地未直接臨路,須經由他人土地至對外道路,地上有堆放雜物之鐵棚、芒 果樹等。又債權人代理人查報稱,該土地位於喜樹路222巷37弄17號房屋後方, 有鐵皮棚架及空地。上開地上物及果樹占有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與土 地間原有法律關係。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省躬段 193地號
58 m2 × (1/2) × 16,800 元 - 25.6 萬元
= 2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1拍 不點交
36.8 坪 / 419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5.6 坪 / 10.9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7.6 坪 / 13.8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7.2 坪 / 13.1 萬
2024/5/7
3拍 不點交
4.8 坪 / 9.6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7 坪 / 19.9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33.1 坪 / 164 萬
2024/5/14
3拍 不點交
18 坪 / 10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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