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585地號土地相鄰,土地上均有第三人田○蒸所有之建 物(即同段
4.
585地號土地出 租與建物所有權人田○蒸使用,並約定租金由田○蒸對債務人之債權抵 償,惟債務人未提出書面租賃契約。因建物未併付拍賣,且本件拍定後建 物與前開二筆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又拍定後
7.
585地號土地,為同段319建號、320建號建物之建築基 地,領有建物使用執照,處分上是否受相關法規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 明。
9.
585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0.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若有優先購買權 爭議,係屬實體爭議事項,請應買人注意。六、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標別拍賣之不動 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 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