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2竹金職方224乙

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段坡子頭小段8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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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2
保證金:
0.9
總坪數:
5.4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5.4 坪
總現值:
4.6 萬
拍後增值:
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唐宸
唐宸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春法拍
地 址:新竹市中山路312巷1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後湖段坡子頭小段 82地號,面積 1,334 m2,持分 4/300,4.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2/13,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4/1/3,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4/1/24,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應買,2024/2/2~2024/5/1,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法院於112年8月1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標土地上有一間二層建物(坡子頭72號)部分占用(共有人居住使用)及其旁菜園,共有人稱為很多親友種植及一間廢棄磚造房屋占用,及部分空地。前揭土地上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內,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法院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事宜,請投標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4.
本標土地未設定抵押權。
5.
優先承買權:
6.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共有人之購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標的為土地重劃區內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左:
9.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10.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11.
毗鄰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六、本標土地為農牧用地,私法人應買,須受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限制,並應當場提出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12.
本件分甲、乙二標,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順序拍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債權者,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如有兩順序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後湖段坡子頭小段 82地號
1,334 m2 × (4/300) × 2,600 元 - 4.2 萬元
= 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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