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2春30225

新北市淡水區屯山段14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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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2 ~ 2024/07/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
保證金:
5
總坪數:
5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5 坪
總現值:
14 萬
拍後增值:
-1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淡水區 屯山段 149地號,面積 394.3 m2,持分 1/24,2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1,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6.4萬/坪,流標
2拍,2024/2/22,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5.6萬/坪,流標
3拍,2024/4/11,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2年6月1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49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新北市淡水區石頭厝16-
2.
16-7號建物坐落,前開建物係共有人蔡○達所有。 上開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 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於112年11月6日函復稱:149地號土地領有70農建使字第 022號農舍使用執照(69淡農建字第078號建造執照)、85農建使字第041號農 舍使用執照(85淡農建字第016號增建造執照),前開執照係新北市升格前淡 水鄉公所核發等語。請應買人留意。
3.
本件不動產公告應買。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240,000元。
5.
關於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 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6.
無抵押權登記。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公告3個月期間,自113年4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1日止)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淡水區 屯山段 149地號
394.3 m2 × (1/24) × 8,500 元 - 24 萬元
= -10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不點交
141.7 坪 / 56 萬
2024/5/9
特拍 點交
4,604.7 坪 / 2,829 萬
2024/5/22
3拍 部分點交
5 坪 / 1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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