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天二25539

苗栗縣卓蘭鎮新厝段419-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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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2
保證金:
1.3
總坪數:
21.9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1.9 坪
總現值:
42.7 萬
拍後增值:
36.5 萬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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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卓蘭鎮 新厝段 419-1地號,面積 1,738 m2,持分 1/24,6.2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4,總底價 12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4/2/1,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4/3/14,總底價 7.7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6~2024/6/25,總底價 7.7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2年11月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 之419-1地號有數棟建物坐落、其餘為雜草、雜樹及空地。惟實際情形請投 標人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建物並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 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土地:
6.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本件土地 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7.
係拍賣應有部 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
8.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 建物所有 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 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9.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 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卓蘭鎮 新厝段 419-1地號
1,738 m2 × (1/24) × 5,900 元 - 6.2 萬元
= 3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3拍 不點交
1,379.1 坪 / 307.2 萬
2024/5/21
2拍 不點交
195 坪 / 32 萬
2024/5/21
2拍 點交
479.9 坪 / 1,1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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