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教59101

高雄市路竹區金平段120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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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
保證金:
3.6
總坪數:
1.5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5 坪
總現值:
12.1 萬
拍後增值:
-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金平段 1204地號,面積 0 m2,持分 1/180,7.7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路竹區 金平段 1246地號,面積 892.5 m2,持分 1/180,10.3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0,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11.1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8.9萬/坪,流標
3拍,2024/3/20,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7.1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9~2024/6/28,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7.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2年10月19日指界時陳稱本件1204地號土地有鐵皮屋、磚瓦 房及三層樓房屋等建物座落其上,部分為空地,1246地號土地上亦有數棟建物及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 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 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 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 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 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 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 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 主張優先承買。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路竹區 金平段 1204地號
0 m2 × (1/180) × 18,900 元 - 7.7 萬元
= -7.7萬元
2.
高雄市 路竹區 金平段 1246地號
892.5 m2 × (1/180) × 24,500 元 - 10.3 萬元
= 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19.3 坪 / 280 萬
2024/5/8
2拍 點交
54.2 坪 / 52 萬
2024/5/14
2拍 不點交
4.5 坪 / 24 萬
2024/5/21
2拍 點交
29.8 坪 / 228.4 萬
2024/5/22
1拍 不點交
19.5 坪 / 3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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