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甲35038三

雲林縣四湖鄉建陽段106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9.8
  • 92 點閱
  • 0 列管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8
保證金:
2
總坪數:
93.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93.6 坪
總現值:
23.2 萬
拍後增值:
13.4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建陽段 1063地號,面積 1,064 m2,持分 7/40,5.9 萬
2.
雲林縣 四湖鄉 建陽段 1064地號,面積 705 m2,持分 7/40,3.9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24,總底價 18.8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15.1萬,保證金 3.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12.1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0~2024/6/19,總底價 12.1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相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上,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前開2宗不動產現均為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拍定後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均不點交。
2.
本件分4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3.
本標別拍賣之1064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 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本標別拍賣之1064地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 有人、毗鄰耕地現耕所有人,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又應買人或承受人 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4.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 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5.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自 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之 優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 優先承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6.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標別拍賣之不動 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 界之費用。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建陽段 1063地號
1,064 m2 × (7/40) × 750 元 - 5.9 萬元
= 8.1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建陽段 1064地號
705 m2 × (7/40) × 750 元 - 3.9 萬元
= 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 ~ 2024/7/31
應買 不點交
71.6 坪 / 9.3 萬
2024/5/1 ~ 2024/7/31
應買 不點交
39.2 坪 / 45.2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237 坪 / 28.2 萬
2024/5/2
2拍 點交
13.3 坪 / 16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668.5 坪 / 181.9 萬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53.1 坪 / 8.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四湖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