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 標。
3.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05地號土地上除有一廢棄磚石造 平房外,其餘部分為雜草地;
4.
807地號土地現況均為雜草地;其占有 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且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 無分管約定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5.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 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6.
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惟是否 得興建房屋或有無經套繪管制不明,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 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