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種植果樹,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地上作物均非本次拍賣範圍,且未臨路,請應買人注意。
3.
土地使用分區係變更林邊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人行步道,107‧12‧28(屏府城都字第1078785601號)107‧12‧28實施徵收而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