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甲標684建號查封時,經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轄區員警到場,債務人未到場, 684建號在場人王慧娟稱因債務人欠款,由其自107年7月開始無償使用,拍定後不點交;甲標24 建號查封時,經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轄區員警到場,債務人未到場,現場門鎖 已損壙,現場為空屋,僅有一冰箱,無水、無電,天花板、牆壁滲水嚴重、壁癌、油漆剝落, 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2.
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情 形」,基隆市政府消防局函覆經查無發生火災受創紀錄;基隆市政府函覆該府目前未列管高氯 離子建築物(即海砂屋)或地震受損建築物等相關資料;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覆系爭建物未包 含於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基隆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函覆依查詢檔案資料及派出所 員警實地查訪未發現非自然死亡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 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於拍定前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
本件分甲、乙標依次順序拍賣,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