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到現場,據地政人員指界陳 稱:362地號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暖暖區金山街53號建物所部分占用及北側 雜木林,該建物只剩圍牆,屋頂已坍塌。土地使用分區為保護區。拍定後 依現況點交。
3.
本件土地上有他人建物,使用權源不明,如有地上權或租地建物情形,地 上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購權。
4.
本件分甲、乙、丙、丁、戊、己標依次順序拍賣,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 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 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