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己61590

彰化縣田中鎮大社段19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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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4
保證金:
12.1
總坪數:
56.5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56.5 坪
總現值:
74.7 萬
拍後增值:
14.2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田中鎮 大社段 195地號,面積 1,493 m2,持分 5/40,60.4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4/2/6,總底價 118萬,保證金 23.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2拍,2024/3/5,總底價 94.4萬,保證金 18.9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3拍,2024/4/2,總底價 75.5萬,保證金 15.1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應買,2024/4/9~2024/7/8,總底價 75.5萬,保證金 15.1萬,坪單價 1.3萬/坪,停拍
停拍,2024/4/10,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本院112年11月1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現況為雜草,另據估價報告 所載及債權人查報土地上有墳墓坐落,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 人先行注意查證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 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3.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地政回函所載本件標的係農地重劃區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 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4.
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 地,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明。
5.
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 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田中鎮 大社段 195地號
1,493 m2 × (5/40) × 4,000 元 - 60.4 萬元
= 1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9
1拍 不點交
490.3 坪 / 7,210 萬
2024/5/9
1拍 不點交
9.6 坪 / 2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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