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2雲金職日505

雲林縣虎尾鎮大屯段24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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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6.3
保證金:
33.3
總坪數:
49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49 坪
總現值:
94 萬
拍後增值:
-7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虎尾鎮 大屯段 245地號,面積 637.7 m2,持分 365/1460,163.4 萬
2.
雲林縣 虎尾鎮 大屯段 246地號,面積 88.9 m2,持分 365/12000,2.9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24,總底價 324.3萬,保證金 64.9萬,坪單價 6.6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259.6萬,保證金 51.9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3拍,2024/3/20,總底價 207.8萬,保證金 41.6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9~2024/6/28,總底價 207.8萬,保證金 41.6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45地號土地上有三合院(門牌:芳草12號)坐落,部分為空地、部分種植木瓜樹;246地號土地為長方形工地,為水溝,有無道路須經測量始明。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3.
第426條之
4.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5.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6.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虎尾鎮 大屯段 245地號
637.7 m2 × (365/1460) × 5,800 元 - 163.4 萬元
= -70.9萬元
2.
雲林縣 虎尾鎮 大屯段 246地號
88.9 m2 × (365/12000) × 5,800 元 - 2.9 萬元
= -1.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35.7 坪 / 71 萬
2024/5/30
1拍 不點交
29.5 坪 / 4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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