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執行標的現為宜蘭市軍民路一巷之供人車通行之巷道用地,故拍定後 不點交,此供投標人參考,其最確切之現況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另 土地實際坐落地點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亦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 意。
2.
本標執行標的所屬地號,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trial或有法 令及行政之使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 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本件投標。
3.
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 之最新公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 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