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於本院112年7月24日及同年9月14日執行期日,地政人員稱446建號建物右側、後面二樓及 三樓有增建。債務人傅君怡在場稱債務人黃李妹、傅國鑫、傅?萓居住於此,房屋有漏 水。經入內檢視,一樓通往二樓樓梯牆面有漏水痕跡,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
2.
2964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 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 物登記。另根據建物成果圖指出,該建物約67.95平方公尺使用鄰地(暫編地號9050-
3.
, 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4.
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