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育61511

彰化縣永靖鄉竹子段75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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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5 ~ 2024/07/2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8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69.5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69.5 坪
總現值:
94.2 萬
拍後增值:
1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永靖鄉 竹子段 753地號,面積 1,378 m2,持分 1/6,76.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1,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2拍,2024/3/7,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3拍,2024/4/11,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4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稱:753地號土地現況為部分有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拍賣土地 上之建物及地上物皆不在拍賣範圍內,且佔用法律關係不明,相關實際情形投 標人應自行查證,風險自行負擔)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 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民法第 426- 2 條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 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 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或基地所有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提出書面租 賃契約或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始可主張(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無 優先承買權)。如有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六、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 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永靖鄉 竹子段 753地號
1,378 m2 × (1/6) × 4,100 元 - 76.8 萬元
= 1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22.2 坪 / 18.1 萬
2024/5/7
1拍 不點交
752.6 坪 / 2,327.1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2.5 坪 / 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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