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民國112年10月4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737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317號』建物(以下簡稱317號建物)正前方,目前作為道路(復興路)使用,對面是經國管理暨健康 學院大門。」等語。 本件僅拍賣土地(1筆)應有部分,上揭317號建物非本件拍賣標的。 依據民國111年12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土地使用分區:都市計畫內道路用 地。地勢:平坦。土地開發利用狀況:全部開發利用。地區未來發展潛力:穩 定。無危險或嫌惡設施。未來環境發展趨向:住宅化。」等語。 依據鑑價報告提出之現場照片所示,系封土地其上已鋪設柏油路面、且畫設交 通標線,現供人車通行、公車停靠使用,是否已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應買 人於投標前應自行向權責認定機關(如:基隆市政府)查明確認,拍定後,倘 有公用地役權(通行權)之相關紛爭,均由拍定人(承受人)自理。 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應賣,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25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