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祥746971112年司執字074697號財產所有人:胡清文

高雄市鳳山區埤頂段1174-1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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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17 ~ 2024/04/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3
保證金:
3.9
總坪數:
1.8
坪單價:
10.6萬/坪
持分地坪:
1.8 坪
總現值:
31.2 萬
拍後增值:
1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174-14地號,面積 13 m2,持分 1/5,8.4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175-14地號,面積 23 m2,持分 34/230,10.9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本院112年9月5日查封時,標的為埤頂街138號、140號之間及135號、137號之間 防火巷道,請投標人注意。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 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拍定後如共有人僅對部分土地聲明優先購買,拍定人 不得拒絕買受其餘標的。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 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不動產分別拍賣,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 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 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但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 後者,以抽籤定其得買受人。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174-14地號
13 m2 × (1/5) × 52,000 元 - 8.4 萬元
= 5.1萬元
2.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175-14地號
23 m2 × (34/230) × 52,000 元 - 10.9 萬元
= 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1拍 點交
52.6 坪 / 517 萬
2024/5/2
3拍 點交
33.3 坪 / 281.6 萬
2024/6/4
特拍 不點交
3.6 坪 / 37.5 萬
2024/6/4
特拍 點交
9.1 坪 / 9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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