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春54368

彰化縣芳苑鄉新王功段91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得標 134.6萬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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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4.4
保證金:
26.9
總坪數:
416.7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16.7 坪
總現值:
136.4 萬
拍後增值:
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新王功段 912地號,面積 4,132.1 m2,持分 1/3,134.4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0,總底價 210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168萬,保證金 33.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未臨路,須經過他人土地始能到 達,現部分為雜樹林、部分為雜草空地。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 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
3.
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 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 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 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 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 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新王功段 912地號
4,132.1 m2 × (1/3) × 990 元 - 134.4 萬元
= 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2拍 不點交
223.2 坪 / 72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267 坪 / 8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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