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誠20748

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24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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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2 ~ 2024/07/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2.9
保證金:
8.6
總坪數:
278.5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78.5 坪
總現值:
51.6 萬
拍後增值:
8.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44-1地號,面積 125,194 m2,持分 1/136,42.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0,總底價 67萬,保證金 13.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3/12,總底價 53.6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4/2,總底價 42.9萬,保證金 8.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2)
1.
1.民國112年8月16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地號244之1土地係位於瑞芳 區魚寮路156號建物西南方約150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木林,無路可 達。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地,其開 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 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 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 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2.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 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3.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 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4.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 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trial000元。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44-1地號
125,194 m2 × (1/136) × 560 元 - 42.9 萬元
= 8.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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