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9地號土地皆位於路燈編號 「0708268」至「0708269」間之南側山坡地雜木林,其中臺北市文山區指 南路3段33巷之階梯(指南宮步道)有部分占用到28地號土地,其土地使用分 區為保護區;標的29地號土地無前開之階梯步道占用,位於28地號土地下 方,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3.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 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 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4.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