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建物於民國112年8月9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03建號建物坐落在446地號地 上,稅捐人員表示現場懸掛高雄市茄萣區茄萣一路252巷21號之門牌,又債務人在場稱目前由其 與阿嬤居住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203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日後有無因屬違章建築而遭拆除之可能,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僅拍賣203建號建物,拍賣範圍不包含雙萣段
8.
449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如就上開203建號建物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第107條所 定地上權、典權、租地建屋或民法第426條之2所定租地建屋之法律關係時,亦得檢具相關 權利證明文件,向本院聲明主張優先承買203建號建物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建物共有人前;如 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