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2曾45402乙

新竹縣橫山鄉濫子段尖筆窩小段34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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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4
保證金:
6.5
總坪數:
214.3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14.3 坪
總現值:
17.7 萬
拍後增值:
-1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濫子段尖筆窩小段 342地號,面積 31,877 m2,持分 1/45,3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6,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顯示, 現況為雜樹林地。另據前案查封筆錄記載,土地似有少部分作菜園使用,少部 分遭一無門牌鐵皮屋占用。依空照圖顯示,前述菜園、鐵皮屋位置應在土地西 北角落邊界處,但現場履勘時未見前述菜園、鐵皮屋,是否仍存在及是否確有 占用拍賣之土地無法確定。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 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前述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 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3.
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 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 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 止。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濫子段尖筆窩小段 342地號
31,877 m2 × (1/45) × 250 元 - 32.4 萬元
= -1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3
2拍 不點交
266.6 坪 / 76.8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34.9 坪 / 5.7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71.2 坪 / 11.3 萬
2024/5/15
3拍 點交
54.3 坪 / 8.9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27.5 坪 / 4.9 萬
2024/5/15
3拍 點交
161.7 坪 / 25.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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