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晴78974甲

桃園市八德區前程段60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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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3 ~ 2024/08/0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1
保證金:
4.7
總坪數:
2.1
坪單價:
11.2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36 萬
拍後增值:
1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桃園市 八德區 前程段 609地號,面積 165.1 m2,持分 1/30,19.2 萬
(住宅區 )
2.
桃園市 八德區 前程段 619地號,面積 25 m2,持分 1/30,2.6 萬
(乙種工業區 )
3.
桃園市 八德區 前程段 619-1地號,面積 13.8 m2,持分 1/30,1.3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17.5萬/坪,流標
2拍,2024/3/20,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8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3拍,2024/4/24,總底價 23.1萬,保證金 4.7萬,坪單價 1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指稱trial619-
2.
619地號土地上為八德區大明街101巷之柏 油路,其中609地號土地為大明街101巷6號旁之水泥空地,惟是否有符合既 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俾決定是否 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
3.
以上情形係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不動產之所在位置,並依現場觀察所得之 狀況所作成,至於不動產實際之位置、其上究有無建物或其他工作物或其 他之物占用,仍應依地政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於投標前自行查明,拍 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上 開建物及工作物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物,均非在本件拍賣之範圍,拍定 後應自行向占用人協商解決。
4.
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徵求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5.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宗 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 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撤銷超額部分之拍定。又債務 人應自行注意並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請應買人注意。
6.
609-1地號土 地為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民國65年5月31日)之住宅區,619地號土地 為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民國65年5月31日)之乙種工業區,惟上開證明 書僅供參考,上開計劃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 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 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3)
1.
桃園市 八德區 前程段 609地號
165.1 m2 × (1/30) × 55,078 元 - 19.2 萬元
= 11.1萬元
2.
桃園市 八德區 前程段 619地號
25 m2 × (1/30) × 42,452 元 - 2.6 萬元
= 0.9萬元
3.
桃園市 八德區 前程段 619-1地號
13.8 m2 × (1/30) × 46,461 元 - 1.3 萬元
= 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3 ~ 2024/8/2
應買 點交
5.1 坪 / 59.6 萬
2024/5/3 ~ 2024/8/2
應買 不點交
12.7 坪 / 13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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