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乙41160一

雲林縣口湖鄉安南段327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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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9 ~ 2024/07/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6
保證金:
5.6
總坪數:
8.4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8.4 坪
總現值:
44.4 萬
拍後增值:
16.8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口湖鄉 安南段 327地號,面積 30 m2,持分 1/6,2 萬
2.
雲林縣 口湖鄉 安南段 327-3地號,面積 137 m2,持分 1/6,25.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9,總底價 42.9萬,保證金 8.6萬,坪單價 5.1萬/坪,流標
2拍,2024/3/21,總底價 34.4萬,保證金 6.9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3拍,2024/4/11,總底價 27.6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有建物坐落,部分空地,327-3地號未臨 路;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共有人間有 分管約定或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 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 交。
2.
優先承買權:
3.
基地出賣時: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 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 分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 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5.
他項權利:無。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口湖鄉 安南段 327地號
30 m2 × (1/6) × 5,200 元 - 2 萬元
= 0.6萬元
2.
雲林縣 口湖鄉 安南段 327-3地號
137 m2 × (1/6) × 18,300 元 - 25.6 萬元
= 1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1拍 部分點交
965.1 坪 / 806.6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72.9 坪 / 70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16.8 坪 / 16.1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668.5 坪 / 18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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